设为首页 加 入收藏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民政业务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公共服务 公众参与
对慰问离休干部有哪些规定?
 2009-12-15 16:50:01   文章来源:
 

答:1980年1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慰问老干部活动的通知》(中组发[1980]75号)规定: 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中对老干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在慰问活动中,党委要重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参加。主动征求、虚心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对老干部提出的工作上的意见,要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对老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能够解决的应及时给予解决。 春节期间慰问老干部,要作为一项制度年年坚持下去。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网站管理
江苏省民政厅版权所有 Copyright by Jiangsu Civil Administ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admin@126.com 苏ICP备05002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