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990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符合干部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能否办理离休问题的答复意见》[1990]老干字46号)规定: 凡建国前来我国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一直在我国从事革命和建设事业,符合干部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在他们达到年龄并申请离休时,可予以办理离休手续。